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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FAQ

1.為保障民眾免於二手菸危害,新北市政府公告連鎖便利商店及咖啡店前騎樓為全面禁菸場所。

2.公告日期:108年3月1日生效。
3.公告範圍:連鎖便利商店(7-ELEVEN、全家FamilyMart、OK-Mart、Hi-Life萊爾富、美廉社)及咖啡店(星巴克、85度C、路易莎職人咖啡)前騎樓。
4.依據及罰則: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於前述禁菸場所吸菸者,將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5.何時開罰:宣導期6個月。108年9月1日起正式開罰。

1.為保障就診民眾免於二手菸危害,新北市政府公告診所前騎樓範圍為全面禁菸場所。

2.公告日期:107年3月1日公告。

3.公告範圍:中醫診所、西醫診所、牙醫診所、各區衛生所前騎樓範圍禁止吸菸。

4.依據及罰則: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診所前騎樓範圍全面禁菸。於前述禁菸場所吸菸者,將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5.何時開罰:107年9月1日起正式開罰。

 

1. 為何公告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周邊禁菸:為保障候車民眾健康權益,新北市政府104年10月1日公告林口區49處公車候車亭周邊為禁菸場域,期間廣獲民眾好評,因此決定擴大至全新北市公車候車亭及公車站牌周邊全面禁菸。
2. 公告日期:106年3月1日公告。
3. 公告範圍:全新北市29行政區6803座公車候車站,公車停靠區標線內及往內延伸之人行道禁止吸菸。
4. 依據及罰則:新北市政府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公車停靠區標線內及往內延伸之人行道為全面禁菸場所,於上述場所吸菸者可處新臺幣2千至1萬元罰鍰。
5. 相關宣導措施:召開記者會於新聞媒體報導本項政策,並陸續於各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張貼禁菸標示、公車LED跑馬燈宣導、垃圾車懸掛宣導布條、10萬份夾報,提醒民眾注意本項政策,並不定期派員前往各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周邊加強宣導,宣導期6個月,106年9月1日起本府衛生局將加強派員稽查及取締。
6. 何時張貼禁菸標示:於106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進行張貼,公車亭張貼海報,公車站牌張貼貼紙,已委託廠商張貼完畢。
7. 目前是否可進行開罰:宣導期內,僅進行勸導與宣導,106年9月1日起正式開罰。衛生局於106年9月1日派22名稽查人員並在警力的配合下,擇定11處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周邊強力執法取締,結果於聯合醫院三重院區站及新莊捷運站旁新莊地政所站各查獲1名違規吸菸行為人,當場開出各2000元罰單。106年9月29日上午9時衛生局再次派稽查人員前往另11處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周邊強力執法取締,結果仍在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站查獲1名違規吸菸行為人,當場再開出2000元罰單。
 

 新北市政府公告10591日起,全市336所高中職以下學校校門口、家長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全面禁菸,違者依法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新北市轄內目前經由公告程序指定為禁菸場域共計有11,031處,包含:

1.新板萬坪都會公園

2.浮洲親民公園

3.樹林鹿角溪溼地公園

4.長壽親子公園

5.新莊塭仔底公園(公兒二溼地)

6.金山獅頭山木屑步道

7.淡水文化國小對面公園

8.新北市政府大樓週遭特定區域

9.烏來老街

10.深坑老街

11.新店三民公園

12.永和大新公園

13.中和秀山國小周邊人行道

14.新月橋

15.新店區碧潭吊橋

16.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周邊(336所)

17.淡水區漁人碼頭情人橋

18.新北市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周邊禁菸(6803處)

19.新店區信義里活動廣場

20.診所前騎樓(中醫診所、西醫診所、牙醫診所及各區衛生所3,230處)

21.觀音山「硬漢嶺步道」及「楓櫃斗湖步道」(2處)

22.本府所屬各機關供公務或管理使用之各種車輛為全面禁菸場所全面禁菸。本公告之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供公務或管理使用之各種車輛、特殊車輛、醫療車輛,大客車、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貨兩用車、小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代用小客車及機車

23.本市連鎖便利商店及咖啡店前騎樓(2,523處)

另103年04月01日起,配合國民健康署公園綠地禁菸公告,本市計有645處公園綠地及10處國家公園風景遊憩點,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菸。

路徑:衛生局首頁>主題專區>機關業務>健康促進>菸害防制>公告禁菸場所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範的禁止吸菸場所(應張貼有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吸菸有關器物),舉例如下:

*職場: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如:里長辦公室)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會議室、電梯等

*食:餐飲店(如:咖啡館、中西式餐廳等)

*衣:商場(如:百貨公司、超商、大賣場)

*住:旅館(但私人住家並非禁菸場所)

*行:大眾運輸工具(如:計程車、遊覽車、捷運、車站等)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他供兒童或青少年活動為主之處所

*樂: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如:KTV、卡拉OK)、資訊休閒業(如:網咖)、體育館、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場所(如:撞球館)

*醫:醫療院所、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等

*自103年4月1日起,本市各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菸。

*自104年7月1日起,新月橋全面禁菸。

*自105年7月1日起,碧潭吊橋全面禁菸。

*自105年9月1日起,高中職以下學校校門口、家長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全面禁菸。

*自105年9月1日起,漁人碼頭情人橋全面禁菸。

*自106年9月1日起,公車候車亭及站牌周邊全面禁菸。

*自107年3月1日起,診所前騎樓全面禁菸。

*自108年1月1日起,觀音山「硬漢嶺步道」及「楓櫃斗湖步道」全面禁菸。

*自108年1月1日起,本府所屬各機關供公務或管理使用之各種車輛為全面禁菸場所全面禁菸。

*自108年3月1日起,本市連鎖便利商店及咖啡店前騎樓全面禁菸。

本公告係以 7-ELEVEN、全家FamilyMart、OK-Mart、Hi-Life萊爾富、美廉社等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星巴克、85度C及路易莎咖啡等3家連鎖咖啡店為公告對象。

 

2.非禁菸場所:

馬路、騎樓(中醫診所、西醫診所、牙醫診所及各區衛生所前騎樓除外)、廣場、私人住家等並無規定不能吸菸。但如果鄰居於樓梯間或公共區域等吸菸造成困擾,建議可向大樓管理委員會反應,或於住戶大會中提案,將上述情事列入規約之規定禁止事項以針對違規情事制止或向轄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介入協調。

*如果民眾發現有人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時,可以用市內電話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就近向所在地的衛生所檢舉。

您可以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將由專人為您量身打造戒菸計畫;也可以到本市合約醫療院所開設的戒菸門診戒菸或上「國民健康署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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